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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两级法院亮出环资司法保护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59:09  来源: 云南网

  8月13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之际,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3年来全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并集中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内容涵盖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碳汇交易、林地生态修复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污染环境防治等重点领域,生动展现各地推进生态治理的实践成效与创新探索。

  近年来,红河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聚焦红河流域、湖泊、哈尼梯田、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全方位筑牢滇南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以司法力量护航绿美红河高质量发展。

  全州法院持续做优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构建起集中管辖、专业审理、全域覆盖的审判新格局。依托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由石屏县人民法院、元阳县人民法院承担跨区域集中管辖职能,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配齐专业化审判队伍,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裁判标准,精准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以来,全州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25件,其中刑事案件129件、民商事案件80件、行政案件16件,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依法落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支持公益诉讼的开展,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社会效果。

  全州法院不断凝聚府院联动、跨域协同治理合力,主动对接林草、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机制,通过司法建议补齐治理短板。各基层法院与自然保护区管护单位签订协作协议,完善红河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做实行刑衔接、法检协同,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结合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深入村寨、湖区、林区开展普法宣传,3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9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依托新媒体讲好生态司法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全州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创新治理模式,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筑牢滇南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推动全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盛说。

  云南网记者 黄翘楚

编辑:邓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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