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县:节约集约赋能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红河县坚持以厉行节约为抓手,强化节约管控,将“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以财政资源的集约高效使用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
为筑牢浪费防线,红河县从预算源头入手,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基数固化格局,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精准配置财政资源。在支出结构上,一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另一方面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会议等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同时,对低效、闲置资金及时收回并统筹使用,为保障民生、落实重大战略预留充足的资金空间。
红河县持续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资产使用效益。通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资金直达使用单位,减少中间环节滞留损耗。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禁超标准采购或购置无关资产,规范招标程序。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推行精细化管控,着力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红河县注重思想引领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让节约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深入学习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在日常运行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活动;提倡精简办会办文,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按照“能用则用、可修不换”原则管理资产,节约购置支出;推广绿色无纸化办公,压控办公耗材;加强水电管理,避免浪费;食堂开展“光盘行动”,营造节约风尚。
在制度建设与监督问责方面,红河县持续完善节约型财政制度体系。通过常态化预算监督、专项资金检查、财经纪律督查等方式,以查促管,防止“跑冒滴漏”。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督促整改,并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铺张浪费、违规支出行为严肃问责。全面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倒逼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此外,加强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营造全社会节约的氛围,提升治理公信力。
红河县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持续融入财政工作各环节,展现了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责任担当。(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