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级税务部门围绕实施财源振兴行动,全力做好依法征收、管理促收、培源增收“三篇文章”,全力稳好税、积极生好税、主动护好税,为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财源建设方面,红河州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紧盯“烟、矿、电、房、建”五大行业重点企业,常态化跟踪研判经济税源形势变化,提升税收预测水平,更好服务科学决策,促进税源高质量转化为税收收入。探索“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州县联动”欠税追缴工作法,严肃堵漏清欠、挽回税款损失,持续营造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浓厚氛围,更好维护红河州公平正义的税收经济秩序。

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保障发展财力的同时,红河州税务部门着力培育壮大税源,保护经营主体,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现行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20.83亿元,为企业发展增信心、强底气、添动能。2024年全州组织税费收入实现量质齐升,税收增幅居滇中五州市第一。

为强化协同共治,做好“护财”文章,红河州税务部门持续落实《红河州落实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协调住建、生态环境等10个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会商,推动地方政府制发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多税种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共享信息的具体内容和交换频次,在全州凝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推动税费征管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部门“协同治理”转变。
红河州税务局副局长陈燕表示,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围绕实施财源振兴行动,坚持聚财生财并重,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积极构建依法依规依税源征收机制,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植壮大税源、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服务国家和云南重大发展战略,以税收职能作用的更好发挥助推新时代红河经济转型升级。
云南网记者 黄翘楚 饶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