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州检察机关:“三个现场”工作法跑出高质效检察履职加速度
“从本案发生情况来看,双方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作酌定不起诉。”近日,红河州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三个现场”工作法听证现场观摩活动在泸西县举行,听证员陈云东律师对一起两年未定分止争的故意伤害案发表听证评议意见。
“案发现场吃透案情、听证现场定分止争、庭审现场释法说理”的“三个现场”工作法是红河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抓手,也是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的具体举措。
“三个现场”工作法实施以来,红河州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96.6%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实现定分止争,9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两高”联发典型案例;通过大力开展“三个现场”工作法,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进边疆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优先开展民事检察和解1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件,精准修复受损公益547件,涉检信访案件同比明显下降。(万里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