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大力发展“阳光产业”,统筹利用好村级光伏集中电站收益,科学合理设置光伏收益公益性岗位,让“阳光产业”收益源源不断流进老百姓的“钱袋子”,有效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红河县已建成25座村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7700千瓦,覆盖全县77个曾经的贫困村。截至今年11月,25座村级光伏电站总发电量达4571.09万度,发电总收入3213.26万元,这些曾经的贫困村集体经济得到显著增长,每个村集体经济平均增加41.73万元。预计到今年12月底,该县村级光伏电站年发电量将达930万度以上,年收入也将超过650万元。
随着电站效益逐步显现,红河县正积极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推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的电气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附加值。
全县计划将光伏电站项目与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相结合,全面探索“光伏+智慧农业”“光伏+文化旅游”等新型发展模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协调发展。
云南网记者 饶勇 通讯员 赵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