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红河频道 >> 要闻 >> 正文
石屏:擦亮“探照灯” 照亮“夜经济”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5:12:52  来源: 云南网

  文化体验、非遗工艺、创意好物、饮品小吃、文创手作……每逢元旦、五一及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本土的杨梅节、豆腐节等重要节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古城夜市街都能吸引大批游客和市民,成为网红“打卡地”,为夜经济发展注入新鲜力量和生机活力。

  为加快推进县域夜经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石屏县纪委监委坚持主动监督、跟进监督,聚焦古城夜市、夜宵摊点、地摊经济等夜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室组地局”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夜经济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据了解,该监督检查联合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买的肉制品是否有合格证,并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的来源、生产日期、配料表等标签信息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以及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存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不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督促相关部门立足监管职责,加强跟踪服务,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对经营摊贩进行登记备案,现场讲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和相关要求,指导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执法人员还针对易发的燃气安全问题对小摊贩进行安全教育及现场检查,对不规范的问题当场督促商户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为“夜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举一反三,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室组地”区间协作联动,督促夜经济场所所在镇村(社区)自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开展美食街、宵夜摊等夜经济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接乱拉线路、“地爬线”等。做好夜市夜经济场所临时占道经营区域的规范引导,加大对违章占道、违规搭建经营的整治力度;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夜市活动主办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经营。

  “夜市已成为夜经济的一种常见业态,是城市吸引人气、激发消费潜能的新引擎,也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着力查找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进迟缓等问题,解决影响夜经济发展以及削弱市场活力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铁的纪律助力夜经济焕发新活力。

  云南网记者 饶勇 通讯员 何佳

责任编辑:邓蕊丹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