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州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举报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整顿,主动接受监督,现结合红河州实际,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诚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在查办涉走私违法犯罪案件中放私、护私和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督方式
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7指导组对我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省第7驻点指导组受理举报电话:0873-3060265 3060267
省第7驻点指导组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26号邮政专用信箱
州教育整顿办受理举报电话:0873-3737950
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组受理举报电话:
0873-3737590 3737950
受理时间: 每天8:0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我州及所辖县(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戒毒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红河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