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弥勒市“三举措”助力推广“政府救助平台”
生活困难救助是“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六大服务事项之一,其中,民政部门负责承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3个救助事项。为让困难群众顺利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7月份以来,弥勒市民政局从引导、宣传、管理三方面积极推广使用该平台。
一是民政工作人员引导使用。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民政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带头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强化学用结合,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做到经办人员熟知认定对象、申办流程和操作步骤。市、乡两级民政积极组织培训、宣传和引导,让辖区生活困难对象熟知“政府救助平台”APP申请操作程序。
二是多种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通过弥勒政务网、电视台、海报、公示栏等媒介,QQ、微信等加大平台申办生活困难救助宣传。乡(镇)、村(居)委会在显著位置张贴“政府救助平台”二维码,方便群众下载安装。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安装使用。
三是压实责任规范化管理平台。市、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维护群”或“社会救助群”咨询解决,确保服务事项各办理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结。
自7月平台启用以来,受理低保和临时救助申办16件,实现了行政成本减负“办事不求人、审核不见面”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