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红河州将实施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近日,我州围绕全国全省绿色生活创建工作目标,提出《红河州贯彻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全州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据悉,创建行动重点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7大领域的绿色创建,通过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深入推动绿色发展。《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是到2022年全州7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60%以上的学校、社区和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创建要求;蒙自市、弥勒市、建水县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在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业区推进绿色创建,使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实践;同时,积极推动蒙自市争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示范区,各领域创建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除此外,我州还对7大领域的创建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明确了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分工,提出了制定单项创建行动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推动、切实推进创建行动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和财力保障等4条具体措施。(记者 王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