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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聚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5:37:13  来源: 云南网-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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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医保聚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红河州医保局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着力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口径月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月最低缴费基数由3711元调整为294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由18556元调整为14745元,并对今年5月以来按小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多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核减;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预计到12月,共为参保企业核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10.75万元,核减生育保险费709.96万元,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

  州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参保单位办理业务时所需材料能减就减、办理时间能快则快,特慢病办理等业务在材料齐全时,实现“最多跑一次”现场办结。取消住院零星报销需提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证明,通过在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定期公布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及支付类型,作为其他统筹区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的医保定点依据;优化基本医疗特慢病申请程序,全州实行“资料齐全,即时审核办结”的政策,不再按原要求按季审批;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特慢病时在申报表上需单位签章,参保人员可自行到该局服务大厅办理;简化长期驻外、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异地安置备案人员只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该局服务大厅填写《云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者打电话即可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省内、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可打电话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不必亲自或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

  同时,关口前移、下沉重心,调整业务骨干充实到集参保办理、审核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特慢病办理多个窗口为一体的“一站式”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一站式”办结医保所有事。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应用。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展板或台签等方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医疗保障经办窗口安排人员向服务对象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通讯员 姜沁言)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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