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显成效。通讯员 高琴 摄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蒙自市采取公开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责成交通违法责任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就通报事项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以此促进党员干部摒弃陋习,模范遵守交通文明。2019年上半年,有467人次公职人员被通报,占该市交通违法行为的0.66%,同比下降60.5%。
“原来我认为交通违法行为是个人问题,没有想到小问题会带来大影响。”蒙自市某中学人员侯某说,被通报之后,学校领导不仅专门与其进行了约谈,而且责令其做了深刻的检讨。该校还依据市级有关个人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扣除违法人员相应的季度奖励。
蒙自市教育体育系统结合行业特点,将师德师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联系起来,分批次将《蒙自市2019年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情况通报》及时转发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求学校对违纪教师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落实。采取设立曝光台、红黑榜等方式,责令违法者写出检讨书或保证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校长等评先评优活动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市级各个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文明素养,切实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不仅有效规范了公职人员的言行,而且减少了城市内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云南网记者 李树芬 通讯员 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