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旧出台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新政
近日,个旧市出台《个旧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
《办法》具体包括租赁补贴的准入条件、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发放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认定、租赁补贴申请审批程序等9个方面。
《办法》指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或无房家庭中,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并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人员待遇、孤儿补助的;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最低工资标准),且至申请之日持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持有本市城镇户口、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保险金,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最低工资标准)的;持有本市乡村户口、在本市市区就业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至申请之日持续交纳养老保险,并在本市市区租赁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最低工资标准)的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城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含1年),且至申请之日持续交纳养老保险,并在本市城区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最低工资标准)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外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发放对象不包括其未在本市区务工或就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凡是符合上述任一保障条件的家庭均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法》还对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发放起止时间、租赁补贴申请审批程序、退出机制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讯员 何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