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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盘活家事审判 倡导文明乡风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 17:52:59  来源: 云南网-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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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石屏法院:盘活家事审判 倡导文明乡风

  石屏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充分盘活家事审判资源,通过“寓教于审”的方式以案释法,谱写出一个个乡村法律故事,诠释了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引导作用。近日,石屏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件该类型案件。

  马某诉孔某离婚案,承办法官接触双方当事人后发现双方关系紧张,经进一步查实,发现疑似存在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况。为慎重起见,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邀请双方父母一起参与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从双方父母口中了解到,双方父母早就认识,因原告被告年龄偏大,双方父母考虑到对象难找,便撮合二人在一起。双方在认识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多的情况下草率结婚,结婚时,女方家向男方家索要高额彩礼达10余万元。

  按照婚姻案件的程序要求,案件承办法官首先对二人进行劝和引导,多方努力下无果,双方均坚持离婚。但鉴于案情特殊,承办法官认真研判,对该桩婚姻里存在的包办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等陋习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及其父母进行严肃教育,指出了陋习对侵害婚姻自由、破坏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阻碍乡风文明建设等危害,并抓住婚姻自由这一根本原则,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释明了包办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等陈规陋习是婚姻法不允许的。通过反复教育,双方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成了“陋习要改,彩礼要退”的一致意见。经组织双方结算家庭有关经济往来后,达成由女方当庭退还男方彩礼3万元的协议。至此,一件特殊的离婚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石屏县人民法院在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中,致力于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注重宣传法律,传播新婚新办,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倡导良好家风、淳朴乡风,实现了案结事了与乡风文明建设有机结合。(通讯员 张丽云)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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