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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交警将推出“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新措施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 15:28: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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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证件  云南日报供图

  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道路交通和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19年4月底,全州机动车保有量达117.8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112万人。面对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新期待,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新措施。

  据介绍,新措施重点突出了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确认签字 云南日报供图

  推行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省内外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四是红河州将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实施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

  另一方面,推行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抵押登记推行材料、环节“两个简化”。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临牌核发可由“4S店代办”,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加快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搭建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红河州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以上10项便民利民措施,除交管语音服务平台将于今年年底前建成上线提供服务,以及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外,其他8项便民利民措施将于6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推广实施。

  云南网记者 李树芬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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