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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烧荒须谨慎 高危区域要杜绝 ——弥勒市竹园镇“3•21”森林灾火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1:26:51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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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供图

  云南网讯 2019年3月21日,红河州弥勒市竹园镇矣果村委会小法车村“大松树”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小法车村村民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调查核实:2019年3月21日8时许,弥勒市竹园镇矣果村委会小法车村村民赵某某到本村“大松树”地里打塘准备栽种玉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地里的杂草,火窜至地旁边桉树林并蔓延到山上,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87.2亩。根据《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失火罪,于3月22日被刑事拘留。3月28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提请逮捕,4月4日检察院批准逮捕。

指认现场。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供图

  警示:森林防火期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森林草原安全!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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