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为民解难 当事人送来锦旗
近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楼道里一阵熙熙然然的脚步声,龙某携全家来到检察监督部民行办公室,特意将一面书写“良心检察官”的锦旗送到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里。龙某真诚感谢检察院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真情真心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给他们全家重新带来生活的希望。
2015年6月9日,窦某以龙某欠其借款250万元为由向石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人民法院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判决由龙某偿还窦某借款2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龙某以有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2018年初石屏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了龙某的再审申请。2018年2月,龙某遂向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受理后,检察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举行了听证,经审查后将该案提交该院检委会讨论。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以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石屏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石屏县人民法院经召开审委会讨论后决定再审该案,启动再审程序后原审原告窦某撤回了起诉。
当事人龙某表示:“正是由于检察官的不辞辛劳,多次奔赴昆明等地核实调查相关证据,依法为民办事,自己的生活才得以回归平静,不需再为每天被人催债而担惊受怕。感谢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全家重新带来生活的希望,经过我们一家人决定,特意制作这么一面‘良心检察官’锦旗送给你们,谢谢你们。”
“良心检察官”是群众对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该院始终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依法依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写照。(通讯员 普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