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章立制 压实责任 源头管控 弥勒河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治理后的甸溪河弥勒城北段水质已达ⅱ类
弥勒市自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制,突出整治辖区内的各河流、库、饮用水源地等污染行为,并从源头上限制纳污、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城乡环境脏乱差的治理,促成了辖区内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明显好转。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和《红河州“河长清河行动”工作方案》及《弥勒市总河长令》的要求,该市制定下发了《弥勒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6个非法采砂点全部进行关停,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制定下发了《弥勒市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方案》,环保部门对南盘江、甸溪河等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24小时监测;目前,全市划定一级水功能区12个、二级水功能区6个,在甸溪河、白马河、太平水库、雨补水库、洗洒水库设立水功能区标识碑7处。严格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去年对辖区内3家规模以上入河排污企业进行督促检查4次。制定了《2018年推进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城区和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61项指标进行检测,监测频率为每季度采样1次。
该市还制定了《推进乡村“七改三清”行动方案》,完成改造农村民房2750户;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超过90%。制定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共实施农业高效节水工程10126公顷;朋普片区建成农业高效节水666公顷,东风片区建成农业高效节水1680公顷,西二糯租片区建成农业高效节水533公顷,完成新哨至东风片区、虹溪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13公顷,落实了节水优先的目标,农田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制定了《2018年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去年共开展地下水专项督查20次,排查清理地下水取水机井8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地下取水机井8口。制定了《2018年水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去年共清理河道27条、水库39座、坝塘22个、渠道7条,整治面积33万平方米,清理河道155公里,清理垃圾7800余吨,河道两岸生态恢复9.3万平方米;完成防护林建设2000公顷、退耕还林1133公顷、天然林保护533公顷、陡坡地生态治理266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1686公顷。制定了《河湖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去年共开展河道、水库巡查80余次,下发责令停止采砂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2份,整治取缔河道非法采砂场1处,填埋采砂坑2处,暂扣采砂船2条;对甸溪河河道岸线管理范围内烤桉油、围垦种植等进行专项整治,拆除违规建筑物153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4569平方米。制定了《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行动方案》,去年共悬挂宣传标语6条,制作展板86份,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宣传水杯15000余个。(通讯员 赵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