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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实行信访举报对账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4:57:09  来源: 云南网-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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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蒙自实行信访举报对账制度

  近日,蒙自市开始实行信访举报件对账制度,切实加强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信访举报件运作轨迹,有迹可循,去向清晰,推动举报问题高效高质办理。截至目前,信访总量202件(次),分流202件(次),办结181件,正在办理21件,答复(反馈)16件。

  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收到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后,统一交信访室登记建账,录入信访举报子系统,并由信访室按程序分办。信访室每月核对信访举报件分流情况,列出分流清单。承办部门安排专人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信访室通报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根据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度,随时更新台账,每季度对上级转(交)办件和本级自收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季度对账,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与信访室完成对账工作,并填写《蒙自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件对账表》,盖章后反馈信访室,做到处置情况、办理结果“一账清”。信访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将处置结果反馈信访室,信访室对转(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对账销号。

  经查证属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承办单位在办结审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保密的情况下向实名举报人答复核查及处理结果,征求举报人意见,做好记录和解释说明,并将答复情况包括答复时间、方式、满意情况等反馈信访室,确保办理结果反馈率达到100%。(通讯员 马月婵)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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