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弥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显著
弥勒市自2013年被省民宗委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以来,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9亿元,整合各部门资金7.2亿元,着力围绕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3大示范工程进行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弥勒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创建实施规划方案,建立市、乡、村3级联创工作机制,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弥勒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撬动资金,整合各级各部门项目,着力打造美丽乡村;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的产业培育资金,专项投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培育支柱产业;把推进民族文化繁荣作为主要内容,全力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打造阿细跳月、阿细先基、阿细祭火、阿哲大跳、苗族踩花山、爱佐与爱莎及三月三等民族节庆活动品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繁荣,打造出了一批示范典型。
目前,弥勒市打造了省级民族团结示范镇1个、民族团结示范村22个、示范社区1个,打造州级创建示范点42个、示范家庭100户。可邑、红万、下高甸3个村民小组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可邑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通讯员 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