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主持会议。
会议对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扶贫办工作情况进行测评,被测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进行表决。
普绍忠在会上指出,本次常委会的重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2018年1月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全年发展目标任务不懈怠,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新主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向高质量跨越发展迈进。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益、陈军、普菊红、姜仁斌、向从科、汤卫东,秘书长尹武及其他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州长周踊,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车安达 实习生 熊伊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