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屏县针对部分群众隐瞒收入、隐瞒住房、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等乱象,坚持法治思维,研究制定《石屏县法治扶贫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创新开展法治扶贫,为全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精准实施普法惠民。通过“送法下乡”、文化教育卫生“三下乡”、综治维稳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章,重点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石屏政法”微博、“法治石屏”“石屏普法”微信、“法治石屏”电视栏目等平台快速传播法治资讯。组建法制宣传小分队,利用农闲、集会等时间节点,采取文艺会演、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双语普法等形式到村到户开展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政策宣讲,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守法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4年以来,全县开展普法宣讲8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印发脱贫攻坚、法制宣传资料12000余份。
精准施策调解为民。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排查处理发生在群众之间、贫困群体身边和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排查,落实贫困村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4年以来,全县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0713件,调解成功10445件,成功率97%,其中,涉及扶贫领域矛盾纠纷184件,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精准服务法雨润民。建立县、乡、村3级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对象覆盖全县所有贫困村及贫困户。建立精准扶贫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法律服务队伍,对接服务贫困村,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维权等工作。开通涉及脱贫攻坚领域有关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定期或不定期为贫困地区村组干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贫困乡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协助村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014年以来,全县9个乡镇和45个贫困村法律顾问已达到“全覆盖”,为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900余次。
精准布局法援助力。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设立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15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或联络员。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举措,采取“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形式,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对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实现“能援则援、能援尽援、能援优援”的目标,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坚持无偿服务原则,免除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费用和涉法事务代理收费,贫困群众申请的扶贫、创业等项目法律服务全部免费。
此外,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矫正对象信息核查工作,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和信息库,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2014年以来,开展矫正679人次,帮助546人顺利融入社会。对“两个隐瞒”(隐瞒收入、隐瞒住房)、“两个争”(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有此倾向的人员登记在案,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和告诫。加大对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曝光力度,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训诫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14年以来,发放2000份《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公告》,对30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群众进行教育批评,对118名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通讯员 施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