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坚持“预防为主、优先调解、平等自愿、合理合法”的原则,秉持公平公正、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流程处理受诉案件,将仲裁调解制度贯穿于处理劳动争议的全过程,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营造调解仲裁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上半年,金平县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2件,其中,庭前调解10件、裁决2件,涉案金额6.354万元,涉案人员12人,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3%;接收信访案件18件,涉及信访人18人,答复率100%。
通讯员 杨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