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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强化政法专项资金监管
2018-07-18 09:16:48   来源:云南网-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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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政法专项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使全市基层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强化政法部门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政法部门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清缴入库,由政府统筹安排,资金使用须经政府领导审批后,拨付到最急需的单位,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及时拨付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在收到上级政法专项资金指标后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单位,单位按工作进度申请拨款,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3天内办理拨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加强管理。各单位按统一要求建立专用资金台账,不得将专项经费用于规定以外的开支,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装备采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购置装备及固定资产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准核销。采购的业务装备及时登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在做好实物资产管理的同时,将新的业务装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切实加强资产动态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强化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下拨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法规专款专用,确保政法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通讯员 倪忠英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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