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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石屏县人民法院:筑牢法治“护栏”呵护绿水青山
2018-06-08 13:52:43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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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李树芬 通讯员 罗茂娇 许玉坤)为守护好石屏县旖旎的自然风光、优良的生态环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人民法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联动等职能,采取“生态+司法”模式,积极为绿色石屏、秀美石屏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建立长效机制 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为扎实开展生态保护工作,依法保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石屏县法院立足本职,制定印发《关于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如何提升人居环境列出22项职责,引导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去。

强化职能定位 用法律武器惩戒生态违法犯罪

该院坚持用可持续发展的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7件,共计47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其中,滥伐、盗伐林木罪27件,失火罪10件,强制执行2件毁坏林木类罚款案件,有效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该院在司法过程中注重贯穿生态修复理念,坚持保护、恢复生态环境功能的原则,审理一件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承担恢复生态功能责任,赔偿植被恢复金,将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生态恢复性司法有机结合,使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以统一。

加大巡回审判 将生态保护意识宣传到百姓中间

鉴于生态环境被破坏后存在重构不可逆的特殊性,该院审判过程中秉承预防为先理念,努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侧重选取案发点偏僻、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生态意识淡薄的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生态类案件,在节假日、农闲时间、街天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林业、消防、司法等部门参与调解,通过“以案释法”和生态法律知识讲座,教育群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近三年来,共到当地开展生态保护类案件巡回审理30件,巡回审判率达80%,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讲解环保法律法规10余次,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众人数达1000余人。

倡导低碳减排 言传身教传播“绿色发展”理念

近年来,该院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全力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沿湖沿河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及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管护巡护工作。坚持“周五清扫日”和“半月管护巡护制”。每周五到城东社区对道路、水沟及墙面违法小广告进行大面积清扫整治。每半月到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卫生保洁和绿化管护巡护,定期开展“倡导文明旅游 保护异龙湖”主题活动,对异龙湖景区进行垃圾清理,并对乱扔垃圾、踩踏草坪、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全院干警对院机关办公室、庭院、车库进行大扫除,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通过以上实际行动,积极向民众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值全县异龙湖水质治理及沿湖沿河村庄环境等生态建设项目快速推进之际,石屏法院将继续紧扣生态司法主旋律,积极探索拓宽司法生态保障渠道,大力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法治护栏”,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呵护石屏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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