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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四举措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2018-05-15 16:13:0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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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纪委监察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落实责任,牢牢守住审查调查的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度。屏边县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人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安全工作亲自负责,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审查(调查)人员、安全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他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制定初核方案、审查(调查)方案等工作方案的同时,要严格制定安全预案,实行对初核件、立案件的安全工作“谁办案、谁负责”;对谈话函询的安全工作“谁主谈、谁负责”;对款物暂扣、处分决定执行的安全工作“谁办理、谁负责”;对移送安全的安全工作“谁移送、谁负责”;对其他审查(调查)环节的安全工作“谁承办、谁负责”。

依法合规、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明确规定严禁办案人员擅自泄露、扩散案情或私自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透露、传递信息,严禁办案人员采取诱供和逼供手段,或对被调查人员使用带侮辱性的语言等,坚持以理服人、安全文明办案。

规范谈话室安全防护及其使用管理工作。屏边县纪委在屏边县消防大队内修建办案场所一处,解决了以前办案场所路程远且不安全的问题。谈话室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开展谈话之前需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示,填写《谈话室使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被审查(调查)对象由所在单位党政或纪检组织负责人送达和接离谈话室,并填写《谈话对象出入谈话室登记表》,谈话全程录音录像。

开展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工作。把防范“走读式”谈话风险作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各乡镇纪委、承办部门增强工作预见性,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全面了解谈话对象情况,坚决落实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防范的各项相应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重点谈话对象或者安全风险较高的谈话对象慎重使用“走读式”谈话。

红河日报 通讯员 罗莲

责任编辑: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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