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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农家 阳光司法近群众
2018-02-02 09:29:34   来源: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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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今天,金平县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案件。”1月22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阳光司法”庭审在金平县勐拉镇勐哩傣乡泼水广场举行,引来了当地众多群众到庭旁听。

记者看到,在一个小时的庭审时间里,从开庭、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等环节,当地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得聚精会神,全程了解了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

“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会自制火药枪,对非法持有枪支没有概念,他们不知道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金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人黄永茂说,此次审判是选取发生在当地比较典型的案件,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在审理案件、化解纠纷的同时,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让群众学会明辨是非、评理学法,有效增强自身法治意识。

“这次庭审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在家门口学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袁红就本案涉及的罪名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现场以案释法,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庭审让他们直接了解了案件的事实真相,增长了见识,学会时刻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树立敬畏法律、崇尚法律的理念,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据记者了解,2017年,金平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活动,与基层群众实现“零距离”接触,对偏远乡村及当事人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就地审理、现场调解。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34件,其中,刑事审判6件,民商事审判28件,民商事巡回调撤19件,调撤率达67.86%。2018年,金平县人民法院将加强司法公开,重点推进“裁判文书上网”“阳光司法”“庭审网络直播”等活动,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在案件审判完结后,金平县人民法院在活动现场发放了执行案款和司法救助款。“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拿到血汗钱,没有你们不辞辛苦地执行,我们的钱是追不回来了。”活动现场,每一个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激动不已,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通过执行冬季行动,今天共发放执行款34万元;在执行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到案或缺乏履行能力致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生活困难的,我们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冬季行动以来,金平县人民法院共司法救助9件21人,救助金额5.3万元,今天发放2人,金额1.3万元。”金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毛邵明说,执行攻坚是人民法院目前的重要工作,金平县人民法院将努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的权威,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喻自洲 白季 黄璐 文/图(红河日报)

责任编辑: 赵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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